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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省级提前下达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王九芳     2019-02-17 21:39:14     浏览:3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王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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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对组织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予以补助。对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省级疫情测报站运转经费予以补助。

      二、任务目标

        一是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二是养殖环节收集的病死猪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一)强制免疫经费。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口服)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环节,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基层防疫员)培训,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环节;同时在完成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在本专项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二)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补助。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疫情监测、免疫监测与检疫监测;组织辖区内动物疫情分析、管理与上报等环节。

    (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经费。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解决病死畜禽死亡后随意丢弃的现象,避免了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餐桌,降低病死畜禽对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解决过去掩埋处理不规范问题,有利于动物疫病防控。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建设,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并配备专用运输车、运输袋、冷库、冰柜等设施设备,解决病死畜禽死亡后随意丢弃的现象,避免了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餐桌,降低病死畜禽对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解决过去掩埋处理不规范问题,有利于动物疫病防控。

    (五)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经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较好落实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资金补贴的政策要求,减少定点屠宰企业经济损失,提高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积极性,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

    (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项目经费。2019年度“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路检查站的房屋修缮费及取暖费、办公消耗费用、车辆燃油及维修费用、购买防护服费用、购买消毒药品及设备费用等支出。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能缓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资金压力,保障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序运行。通对过往有关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有效的控制了动物疫情的发生与传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一)强制免疫补助项目。2019年我省强制免疫补助预算经费9331万元。一是省本级留用补助经费6978万元(强制免疫疫苗配套和牲畜耳标采购经费6803万元、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经费175万元);二是下拨各地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353万元。用于对基层组织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对基层补助经费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原村级防疫员数量权重占50%,畜禽饲养量权重占50%(其中猪牛羊养殖量权重占60%,鸡养殖量权重占40%)。具体分配详见附表。

        (二)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补助。2019年度预算经费总额共计54万元。实施定额分配,全省27个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每站每年需要补助监测经费2万元。具体分配意见详见附表。

        (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2019年度预算经费总额共计4967万元。根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逐级上报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底全省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06万头。2019年预算安排以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底各市县上报确认数据为基础,拟提前安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4967万元,平均每头处理补助12.23元。具体分配意见详见附表。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建设补助项目。2019年度预算经费总额共计1400万元。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面补贴各设区市,其中石家庄150万元、唐山市150万元、秦皇岛150万元、廊坊130万元、邯郸市130万元、邢台市120万元、沧州市100万元、衡水市100万元、保定市130万元、张家口市100万元、承德市100万元,辛集市20万元、定州2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建设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理体系配备专用运输车、运输袋、冷库、冰柜等设施设备补贴。具体分配意见详见附表。

       (五)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2019年度预算经费总额共计458万元。经研究,将通过2018年前七个月实际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的月平均数值乘以12对2019年的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进行预估。通过预估2019年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补贴资金约679万元,实际补贴资金458万元。分配采取以下计算方式。一是省级实际配套补贴资金458万元÷省级应配套补贴资金679万元=0.674;二是各省直管县实际分配病害猪损失补贴资金(元)=各直管县应配套病害猪补贴资金总数×省级配套比例×50%×0.674。具体分配意见详见附表。

        (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经费。2019年度预算经费总额共计98万元。全省目前正常运行的国道省道公路检查站点有40个。按照每站(点)每年补助运转经费2.45万元,共计9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路检查站的房屋修缮费及取暖费、办公消耗费用、车辆燃油及维修费用、购买防护服费用、购买消毒药品及设备费用等支出。具体分配意见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成立由主管厅长为组长的动物防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各地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也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强制免疫、养殖、屠宰等环节无害化处理以及检疫监督、疫情测报工作,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资金支出范围,科学安排资金支出进度。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管理制度,督促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及时公开强制免疫、养殖、屠宰等环节无害化处理以及检疫监督、疫情测报等补助经费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可在项目支持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要求。各地农业、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协作、监督管理等机制,逐项落实任务和细化资金,并确定具体支持对象、支持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和实施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使广大养殖场户、屠宰场、动物防疫组织等充分了解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政策全面落实。对未履行强制免疫责任的养殖场户不给予强制免疫补助。

    (四)项目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各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主管单位。二是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年度终了,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三是要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12.43.123:81),填报上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附件14

    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

    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围绕“四个农业”项目规划,大力推进质量农业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追溯挂钩工作开展。旨在提升省本级和基层的监管、检测、执法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快发展质量农业,提升标准化生产、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县域监管和农产品追溯五大能力,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一是继续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脱贫攻坚,支持56个贫困县开展安全县创建,提升监管、检测、执法能力。二是提升市县检测能力。加强省级分中心建设,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通过双认证和能力验证的县级检测机构给与资金扶持。三是加强基层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培训。四是鼓励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工作。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1.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提升。完善第一批安全创建,强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支持2018年创建的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3个2019年继续开展工作,启动2019年第四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59个。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名称待定)创建。在县内确定1-2个主导产业,开展标准化梳理、制定规范,推进标准化生产,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进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合格证试点工作。   

    3.检测能力提升。(1)鼓励支持市级检测中心完备设备配置、提升检测能力。(2)对5个原产地风险监测站进行检测经费支持。(3)对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及机构考核、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验证的县级检测机构进行补贴,提升检测能力。(4)对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进行资金补贴用于机构开展省级下达检测任务;配合省级检测中心抽样等。(5)对2019年农业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三个市,加强抽检力度,配合农业部做好抽检工作。(6)支持项目单位开展基层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培训。(7)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追溯点所需的设备、耗材购置补贴经费,委托业务费等。

    4.“三品一标”认证补贴。主要用于补贴2018年、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数量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1.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提升(2084万元)。第一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每县补贴资金15万元,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3个)每县补贴资金8万元,共计244万元。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3个)每县补贴资金20万元,共计660万元。第四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59个)每县补贴资金20万元,共计1180万元。

    补助对象:

    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4个):围场县、滦平县、玉田县 、曹妃甸区(每县15万元)。

    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23个):栾城区、兴隆县、双桥区 、宣化区、 崇礼区、赤城县、昌黎县、丰南区、滦县、迁安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涞源县、满城区、青县、饶阳县、武邑县、威县、平乡县、临西县、鸡泽县、馆陶县、定州市(每县8万元)。

    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33个):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无极县、康保县、张北县、涿鹿县、丰宁县、抚宁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三河市、广阳区、莲池区、清苑区、徐水区、顺平县、蠡县、定兴县、河间市、盐山县、吴桥县、献县、故城县、阜城县、南宫市、南和县、巨鹿县、邢台县、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广平县(每县20万元)。

    第四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59个):深泽县、井陉县、平山县、高邑县、赞皇县、行唐县、赵县、怀来县、尚义县、沽源县、怀安县、阳原县、下花园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鹰手营子矿区、北戴河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开发区、海港开发区、安次区、霸州市、大城县、文安县、安国市、博野县、阜平县、曲阳县、望都县、高阳县、沧县、肃宁县、南皮县、海兴县、黄骅市、孟村县、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管理区、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安平县、景县、临城县、任县、柏乡县、清河县、新河县、广宗县、大名县、魏县、临漳县、曲周县、肥乡区、永年区、复兴区、丛台区、辛集市(每县20万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称待定)创建(300万元)。补助对象:探索开展三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名称待定)建设,滦县、威县、青龙县,每县补贴资金100万元,共计300万元。

    3.检测能力提升(1286万元)。补助对象:(1)4个具有较强检测能力的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每市补助经费30万元,共计120万元。(2)对5个原产地风险监测站进行检测经费支持,石家庄25万元、保定15万元;秦皇岛、唐山、邯郸各15万元,共计85万元。(3)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及机构考核的县级检测机构和通过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验证的县级检测机构补贴,合计210万元。(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鹿泉、藁城、行唐、栾城、迁安、滦县、丰南区、滦南、昌黎、滦平、黄骅、海兴、河间、邢台县、定州市各补助10万元,曹妃甸、围场、任丘、盐山、邯山区各补贴5万元[未通过能力验证],合计175万元。武安市未通过安全县考核,无补贴。通过2018年能力验证:卢龙县、青县、开平区各补贴7万元,东光县、孟村、南皮、曲周各补贴6万元,合计45万元。)(4)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测经费,共计626万元(石家庄市60万元,张家口市50万元,承德市50万元,秦皇岛市70万元(市局60万元,秦皇岛市海洋渔业局10万元),唐山市74万元,廊坊市50万元,保定市50万元,沧州市65万元,衡水市40万元,邢台市50万元,邯郸市45万元,定州市12万元,辛集市10万元)。(5)2019年农业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3个市,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农业主管部门各30万元、秦皇岛市海洋渔业局10万元,共计100万元。(6)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及执法能力提升共计135万元,张家口、唐山、邯郸各45万元。

    4.“三品一标”认证补贴(200万元)主要对各市2018年或2019年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分配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依情况确定。补助对象:石家庄市20万元,张家口市20万元,承德市20万元,秦皇岛市20万元(市局12万元,秦皇岛市海洋渔业局8万元),唐山市20万元,廊坊市20万元,保定市20万元,沧州市20万元,衡水市12万元,邢台市12万元,邯郸市12万元,定州市2万元,辛集市2万元。

    五、保障措施

        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6〕103号)要求,资金下达后,省农业部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指导、推动项目实施,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安排制定实施方案,与本级财政部门会签后报农业厅、财政厅备案。各项目单位依据《管理办法》要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督导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5

    2019年蝗虫等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省级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蝗虫等农业有害生物是威胁农业生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对其进行监测预警,科学指导防治,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财政保障进行了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具体规定。如:《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或者按程序报批预备费解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同时指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指出: 坚持以粮食安全、绿色供给、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科学防控,也是意见中“努力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前提条件。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植保机构加大对农业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力度,组织各地技术人员,统一行动,在普查加系统调查方式基础上,增加田间生产方式监测调查,密切监测病虫情,科学准确预测预警,每年全省印发病虫情报2000期以上,达到长期预报准确率达85%以上,中、短期准确率达90%以上,为科学指导田间防治提供有效的防治措施。特别是2016年“719”特大水灾后对粘虫的科学预报,2017年对小麦条锈病的全面监测,今年对三代粘虫的准确预警,对控制重大生物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我省粮食生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做到对蝗虫等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到位,预报准确,汇报及时,为防控科学提供科学依据。确保“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防蝗目标的实现,为我省农业生产安全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 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资金使用方向为:突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做到监测全面、预报准确、发布及时、宣传到位,为科学有效遏制病虫危害,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雇佣临时测报员,监测调查设备和交通工具的配备、维护和耗材,新型监测设备试验示范,病虫害发生趋势分析会商,技术培训,植保业务资料购买与制作,带药侦查、应急防控所需物资购买、服务购买,差旅、交通、通讯补助等。其中张家口市本级20万元用于全省培训和资料制作。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1、资金分配原则

    以2014年6月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加强全国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技植保〔2014〕32号)文件确立的46个国家级测报区域站和全省11个设区市为重点支持单位。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单位的本级农业主管部门能够在经费、物资、人员上给予保障;植保站有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的意愿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保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监测,准确预报,汇报及时。

    2、资金分配意见

    根据近几年各地监测预警工作完成情况,结合2019年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和植保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任务等因素分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蝗虫等农业有害生物是威胁农业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2018年5月31日调整充实了我省农业重大病虫防控指挥部,省政府时清霜副省长任指挥长,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赵国彦、省农业厅厅长王国发任副指挥长。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相关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尽快落实资金,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导等。气象、科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保证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警,科学指导防控。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各级植保机构要明确岗位责任,落实蝗虫等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任务,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队伍。在监测防控期,根据需求适当雇佣临时测报员,弥补监测人员的不足。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监控人员素质水平。保证监测调查的交通工具使用,及早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更新、购置、维修维护;积极开展新型测报工具的推广应用。

    3、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信息传递。从3月中旬开始,严格按照《东亚飞蝗测报技术规范》《土蝗测报调查方法》等测报调查规范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做好会商分析,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做到带药侦查。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提升信息入户率,做好技术宣传工作。从3月上旬开始,各市县要及时传递病虫害信息,发布预报预警,每周上报一次(周二下午17点前),突发农业有害生物情况要随时汇报,切实做到及时准确。

        4、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督导检查包括监测预警场地设施、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资金落实使用等情况。

    附件16

    2019年省级玉米中后期“一喷多效”减灾

    技术集成项目实施方案 

    一、 项目概况

    2019年度玉米中后期“一喷多效”减灾技术集成项目,全省计划实施面积共计9.8万亩,资金共计200万元。项目旨在带动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因此,我省选择邯郸永年区、景县、容城县、泊头市4个有代表性的玉米种植大县(市、区)承担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依托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在玉米中后期利用植保航空飞行器、自走式高地隙喷雾机、加农炮、烟雾机等先进植保机械,根据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适时实施“一喷多效”,即一次喷施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或叶面肥,防治棉铃虫、粘虫、穗蚜、红蜘蛛、玉米螟、褐斑病、大小斑病、弯孢菌叶斑病、玉米顶尖腐烂病等多种病虫害,防止倒伏,以解决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治瓶颈难题,实现玉米保产增产、高产稳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目标。

    二、任务目标

    有效控制玉米中后期病虫危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使用效率和防治效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区玉米病虫害防治处置率90%以上,平均防治效果达85%以上。项目区玉米产量较非项目区增加5%以上。

    三、 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本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培树典型、示范带动”的指导原则,立足实际,通过项目的实施,控制玉米中后期病虫危害,提高社会各界对玉米“一喷多效”工作的认识,同时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水平,并积极探索玉米防病治虫的关键技术、有效措施,提高防治效果、降低防治成本,促进农业增产稳产。由各项目县(市、区)农业植保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选择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具体实施,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及效果调查等详细事项。在实施流程上,原则上采取先作业后补助。项目资金主要对使用药剂及作业费用进行补助。所用药剂要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制剂,实行科学用药,精准施药,以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由邯郸市永年区、泊头市、容城县、景县4个项目县(市、区)承担,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个项目县补助资金50万元,全省计划实施面积9.8万亩,实施项目所需的喷施药剂费及作业费补助196万元。另外,在防治关键期委托一个项目县(市、区)组织一次全省玉米中后期“一喷多效”减灾技术培训,培训费用4万元,项目资金总投入2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县成立专门的玉米“一喷多效”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方案制定,协调各环节工作、督促措施落实,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病虫监测。项目区要安排精干的技术力量,组成强有力的测报技术队伍,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工作,为玉米病虫防治提供真实依据,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技术宣传。充分利用项目启动仪式、技术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电视宣传、科技明白纸等多种形式,针对玉米“一喷多效”关键技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农民对开展玉米“一喷多效”相关工作和关键技术的认识。示范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将项目的实施目的、关键技术、分包责任人公之于众。

    (四)加强资金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拨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社会化服务组织也要建立规范的项目专账,做到分类合理、条理清晰、收支真实。

    (五)完善档案管理。将整个项目的申请表、审核表、验收表、资金审核审批表,以及作业期间的影像资料、购机购药凭据、作业台账、工资花名册等相关资料,立档留存。

        (六)强化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操作的公平性和实施效果。省级植保机构负责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项目县(市、区)所属市级植保机构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程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和取得实效。

    附件17

    2019年河北省农作物新品种审定

    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先导产业,是农业最基本的、特殊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和各项农业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载体,是决定农业增产和农产品品质优劣的内因。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单产水平是解决农产品供给安全问题的最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常年落实1700多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50个左右,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7%以上,为农民增加经济效益上亿元。据测算,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作用已达45%以上,在农业增产诸因素中居主导地位。选用良种,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农业生产大省,抓农业就要抓种子,抓住了种子就抓住了农业的关键。

    该项目是一个持续性的项目,也是一项法定工作,项目实施地点为全省各相关品种试验承试点及示范区。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全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审定、推广工作,通过多年持续性工作积累,全省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试验网络,具有比较完善的试验评价体系和一支较为稳定的试验队伍。该项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新时期农业发展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的原则,不断鉴定筛选农业生产使用的优良新品种并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农产品供给安全。工作原则是按照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工作。工作程序是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进行筛选,选拔综合性状表现突出的品种进行品种区域和生产试验,对完成试验程序的品种依据审定标准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品种组织示范、推广。该项目属公益性事业,其宗旨是为我省农业生产提供优质安全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网络,加快新品种更新换代步伐,试验农作物新品种600个左右,审定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高产、优质、节水主要农作物品种100个左右,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良新品种,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水稻等5种作物1663亩展示示范,预计辐射带动推广优良品种150万亩,实现主要农作物品种单产、总产、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新品种田间种植试验占地、用工、用肥、用药、用水等补贴;新品种展示示范占地、用工、种子、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议等补贴;新品种试验信息采集过程中的数据采集汇总分析所需的电脑等硬件投入和软件系统维护费用。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2019年该项目经费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新品种田间种植试验补贴费72.74万元。田间试验采用唯一差异的方法,鉴定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稳定性及品质优劣(外观方法)。即在同一生态类型区选择12-15个有代表性的试验点,在统一栽培管理条件下,根据各作物田间试验调查方法与标准统一鉴定各品种的田间表现,获取各参试品种的产量、适应性、抗逆性、生育时期、品质等基础数据,再用科学的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品种的综合分析,是品种审定的主要依据。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试验占地、用工、用肥、用药、用水等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我省实际支出水平并参照国家及周边省份的标准,具体视作物和试验组别的情况而定,幅度为2500~4000元/亩。

    2.新品种展示示范费33.26万元。为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在适宜区域内安排新审定品种示范区,推广良种良法配套技术。选择交通方便、视野开阔地段,树立统一标志牌,形成丰产带,明确品种名称、供种单位、高产栽培管理技术,提高农民对新品种的感性认识。2019年拟安排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水稻等5种作物25个品种进行大面积示范,示范总面积1663亩,平均每亩补贴200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占地、用工、种子、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议等补贴。

    3.种业信息费12万元。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是以大量的试验数据为基础,种业信息化建设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意义十分重大,在良种推广的过程中作用日益显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新品种试验过程中的数据采集汇总分析所需的电脑等硬件投入和软件系统维护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技术团队,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技术管理、数据调查、档案记载等工作,确保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田。

    (二)科学制定方案。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技术措施,选择代表性强、地势平坦、肥力均匀、水浇条件好,四周无高墙、树木等不良因素影响的中上等肥力地块作为试验示范用地,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做好种植规划设计。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新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工作,让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了解并受益于新品种试验示范。适时做好试验示范开放日活动,在试验、示范田里设置品种信息牌,便于参观者了解品种信息,选用优良品种。

        (四)认真做好总结。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各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实施方案要求,在不同生育期进行认真调查记载,在收获后一个月内上报试验示范总结。对试验示范的新品种各项数据进行汇总,为品种审定、示范推广提供科学依据。对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品种试验示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探索新的试验管理模式和机制,为今后改善和提高试验示范管理水平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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